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孔家崖街道多名失地农民持续反映征拆系列问题。自1997年“先租后征”、1999年正式征收耕地,至2019年城中村改造拆迁,前后近三十年两轮征拆,始终伴随程序不透明、补偿标准不公、协议履约无保障等争议。从耕地被违规降等、补偿款层层截留,到拆迁协议被单方推翻、过渡费无故停发,失地农民多年上访维权,问题至今未获全面解决,合法权益与基本生活双双陷入困境。
1997 年至 1998 年租地期间,原安宁区孔家崖乡涉事村集体受项目开发方委托,与村民签订经公证的《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书》,明确 “先租后征” 原则,约定正式征地时参照市政府 7 号令标准补偿。1999 年征地启动时,相关部门未与村民签订任何正式征地协议,也未落实《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地公示、现状调查、听证征询民意等法定前置程序,村民仅收到存折作为补偿凭证,每亩到手 95256 元,全程缺乏规范透明的征地流程与文书依据。

(1997年土地租赁合同)

(1997年土地租赁合同)

(1997年土地租赁合同)

(1997年土地租赁合同)
按当地早年文件,涉案菜地、果地属一等地,年产值4500—5000元,但征地时被划为三等地,按年产值3175.2元核算。村民集体反映后,仅补发青苗补偿,土地等级认定核心争议未予调整。补偿款发放亦存差额:租地环节开发方按5000元/亩支付村集体,村民到手4000元/亩;征地环节拨付标准约13.5万元/亩,村民到手每亩差近4万元,加上砂面补偿、自平地补偿等项目,数百万元补偿款流向待核实。数十年集体资产收益及使用明细未公开,失地农民未享受集体配套养老保险,需个人全额缴费;2000年,时任村干部却以集体资金为自己购买每人3万元养老保险,集体资金管理与监管机制待完善,相关资产处置问题尚需厘清。

(1997年代征协议)

(1997年代征协议)

(1997年代征协议)
2019年10月,孔家崖属地相关部门启动城中村改造拆迁,征收公告、补偿标准等法定文件未按要求充分公示,工作人员采取逐户上门、分户动员签约,客观上增加了村民统一表达难度。
签约中,村民仅知补偿总金额,协议补偿明细、安置人员等核心内容多处未填写,后续由甲方补充;村民共签六份协议,当场既不交付原件,也不允许拍照留存。至2021年10月,部分村民才拿到协议文本,仍有村民未获完整原件。补偿标准方面,房屋拆迁补偿沿用十多年前的 1178 元 / 平方米标准,但村民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时,需补缴的差价却高达近 5000 元 / 平方米,安置保障反而成了沉重的生活负担。尽管属地部门在信访回复中称程序合规、协议完整,但与村民实际签约经历存在差异,征拆程序合规性引发质疑。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已正常履行四年的拆迁安置协议,在未正式告知、未公示说明情况下发生变更。2024年10月,属地部门发放上半年过渡费时,暂停发放数百名村民每人每月500元过渡费,同步核减对应安置面积,徐某潇户直接被取消7人安置资格,尹某佳等多户亦遭类似情况。
被核减人员多数在当地出生、曾分得承包耕地、长期居住祖传宅基地,户籍信息真实有效,且2019年签约时已通过审核纳入安置名单,协议履约四年。属地部门事后以“第三方审计发现户籍不在拆迁范围、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由取消资格,但未出具正式书面认定文件,亦未履行听证、公示等法定程序,实质以内部审核为由单方变更生效民事协议。与此同时,部分拆迁地块闲置多年未开发,安置房建设严重滞后,村民长期在外租房过渡,如今过渡费停发,基本生活直接受冲击。多年来村民多次上访,多被层层转办、流于程序,问题始终未获实质性解决。
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征地拆迁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与基层治理公信力。从1999年耕地征收到2019年城中村改造,孔家崖两轮征拆暴露的程序透明度不足、补偿标准争议、履约不到位等问题,不仅损害失地农民合法权益,也侵蚀群众信任基础。
失地农民核心诉求清晰:一是全面核查历次征拆程序合规性,重新审视土地与房屋补偿标准合理性,厘清集体资产流向;二是严格履行已签拆迁安置协议,补发停发过渡费,按约定落实安置面积;三是落实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解决养老后顾之忧。
征拆工作须以程序正义为前提,以依法依规为底线。面对持续近三十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和失地农民合理诉求,当地相关部门应正视问题、积极作为,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核查事实,以法治思维化解矛盾,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生活权益,给予群众公平公正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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